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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讯 6月25日,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出,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,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,缴存职工家庭(夫妻双方)同时申请的,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。
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,具体情况分类为: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(含)以上2年(不含)以下的,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;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(含)以上3年(不含)以下的,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;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(含)以上的,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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